金沙线上js1182023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金沙线上js118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6

为做好2023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依据《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和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细则如下:

一、测评对象

金沙线上js1182021级、2022级具有北京工商大学学籍的在读研究生。

二、测评时间跨度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即所有计入测评的要素均以此时间段为限。

三、综合测评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组长:任金晶、王鲁娜

副组长:樊江涛、姚洪越

成员:来金雅、郭倩楠、李海琳

2.班级成立综合测评负责小组。

成员按照班级人数的30%组成,即马研213班5人,马研223班5人。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委员1人、学生代表2人,要考虑班委比例、党员比例、性别比例、宿舍分布相对合理,保证在民主、客观、公平、公开的原则下,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好评奖评优工作。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名单在班级微信群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班级于9月18日下班前上报负责小组成员名单,明确组长人选,学院备案。此项工作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班长、团支部书记协商落实,体现党班团协同作用。

四、各班级实施具体测评工作

1.班级负责小组指导班级所有同学进行综合评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创新素质、其他素质,并进行审核。

2.所有学生填报的加分项需供支撑材料,以供班级测评负责小组进行核验。

3.减分项由班级负责小组依据学院供的材料统一录入。

、测评流程

1.9月18日前,各班将《附件4:班级测评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学院。

2.9月19日前,所有学生填写《附加分拟加分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3.9月22日前,班级测评负责小组以会议形式集体核验支撑材料,并根据各项测评成绩计算总成绩,完整填写《附件3: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表》,最晚于9月22日起将《附件2:附加分拟加分汇总表》和《附件3: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表》在班级微信群进行公示。

4.测评结果无异议,所有学生、测评小组成员须在《附件3: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表》签字,于9月25日下班前将《附件2:附加分拟加分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综合测评结果汇总表》的签字版和电子版上报学院。

5.9月26日起,学院在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9月28日前将综合测评结果提交至研工部,予以全校范围内公示。

测评计算说明

各年级测评要素权重分配、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创新素质、其他素质、创新成果附加要严格依照《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实施细则》和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附件中的规定。各班负责小组认定应当加分但《细则》和《通知》中无明确规定的,以及在测评过程中不能协商解决的问题要提交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决定。

七:其它说明

1.担任社会工作职务已有规定的加分,不得将需完成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另行加分。

2.在学院组织开展的活动中获奖以及学院评选的荣誉称号,以学院颁发的证书或学院网站、公众号新闻为证。

3.思想政治素质:放假返校不履行请假手续未按时注册者每次扣2分。

4.专业素质:选修课每通过1门加0.5分,专业资格证书需与所学专业有关,具体情况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认定。

5.创新素质:

(1)科研成果: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可按级别加分。发表的论文和参加的学科竞赛获奖都应在综合测评时间跨度内,论文要见刊。学科竞赛以获奖证书日期为准,并提交支撑材料。不同论文按篇数累加计分,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论文级别按学校相关文件认定,支撑材料包括刊物首页、目录页、刊发论文全文的复印件以及转载证明或收录证明复印件。同一科研成果计分按照作者实际排序阶梯递减,总分不超过论文分值,具体分配标准以下表中学校科技处科研成果加分标准为依据计算,集体合作论文只计前四名。参与学术专著按每万字计3分;参与学术编著按每万字计2分;参与专业译著按每万字计2分。以上成果均需有署名,且能够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学校科技处科研成果加分标准——论文排名位次的权系数标准


排一

排二

排三

排四

排五

排六

排七

1

1







2

0.70

0.30






3

0.65

0.25

0.10





4

0.55

0.20

0.15

0.10




5

0.50

0.20

0.15

0.10

0.05



6

0.45

0.20

0.15

0.10

0.05

0.05


7

0.45

0.15

0.15

0.10

0.05

0.05

0.05

说明

重大项目因工作需要,项目组成员超过7人者,可以酌情计算分值,但总的权系数之和为1。

(2)学科竞赛: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每项按级别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集体成果或竞赛的加分,对其中起主要作用或竞赛第一名获得者,按相应加分项的最高分值加分,其他人员按相应项减半计分。支撑材料包括有关学科竞赛、证书复印件、成员合影等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素质:学院认定的集体活动每参加1次加1分,以院研会考勤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依据实情另行决定。



                              金沙线上js118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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